5月22日,广东广东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发布公告称,笔万该局于2020年3月30日上午在梅江区古洲路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元涉依法扣押了涉案财物,案现经调查,金无原主不明。广东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八十条规定,笔万现将相关无主财物明细公布如下,元涉请合法财产所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案现持身份证、金无合法财产证明材料到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新型犯罪侦查大队申报返还事宜。广东
依法扣押的笔万无主财物明细如下:
人民币现金壹佰伍拾柒万元整(¥1,570,000.00),均为面额100元的元涉人民币现金钞票。
若公告期限届满仍无人认领,案现将视为无主财物,金无梅江分局将根据《无主涉案财物公告处置工作指引》相关规定上缴国库。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何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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